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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一小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

2015-05-27 17:32:41 来源:休宁县海阳第一小学 浏览:6380

海阳一小党支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镇及教育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廉政、勤政建设,激励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严肃党纪政纪,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推动我校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从严治党,廉洁从政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立足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的原则;坚持严格执法,违法必纠的原则。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廉政监督协调配合,部门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原则。

    四、校领导班子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校廉政监督员协助校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履行“监督、惩处教育、保护”的职能。

    五、履行党章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定和党中央批准的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规定,重大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六、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所提出的八条规定,发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

    七、建立群众监督制度,党员干部互相监督制度,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纪和政纪的约束,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在反腐倡廉中起表率作用。

    八、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

    九、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对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政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十、严禁利用教育教学、学生入学、校产管理等工作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礼物等。

    十一、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

    十二、实施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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