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宣传二 休宁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2015-04-24 15:42:48 来源:休宁县教育网 浏览:6174次
1.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内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向农村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全面取消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教材,地方教材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学校图书资料建设范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625元/生•年、初中825元/生•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抗震加固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2.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内容】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资助面占一二年级学生数的15%确定;免除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面占全校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不含历届生)。 休宁县教育局 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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