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部门工作 >> 安全工作 >> 消防安全 >> 阅读文章

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整改制度

2023-12-14 16:02:35 来源:休宁县海阳第一小学 浏览:256

休海一202246

休宁县海阳第一小学

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除安全隐患,根据学校行政会议讨论研究,并经教师代表讨论,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不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4.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

5.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6.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大队辅导员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8.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9.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休宁县海阳第一小学

                2022830

联系邮箱: admin@xnhyyx.cn    在线QQ:498131726     皖公网安备 34102202000260号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休宁县海阳第一小学    TCP/IP备案号皖ICP备060045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