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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海阳一小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2023-12-14 15:46:57 来源:休宁县海阳第一小学 浏览:233

休宁县海阳一小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教育制度。本制度所称教育管理,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学生在校阶段手机(含电子手表,下同)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一、手机进校园教育管理的行为

1.未经申请、审批,私自带手机入校园的;2手机带入校园后不服从相关管理的;

3.手机带入课堂,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4.利用手机进行非必要对外联络,或进行游戏、计算等;5.利用手机实施有害自已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6.其他手机使用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二、手机进校园教育管理的方式

1.教师、学校发现学生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要求学生立刻停止违规行为;2.对于违规携带、使用手机的,可进行口头批评,或责令做口头、书面检讨;3.发现学生违规携带并藏匿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拒不交出的,通知家长来学校配合老师工作,并取消该生手机进校园的资格;4.教师、学校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情况,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或家长;5.参照校纪、班规相关条例进行教育管理。

三、手机进校园教育管理的要求

1.学校或教师进行批评惩戒需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和师德规范要求,以规范学生言行,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养成学生自治能力为目的;2.实施批评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3.拟对学生实施惩戒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四、手机保管责任人:各班班主任。

有特殊情况想申请带手机或电话手表的,请填写申请表上交给班主任老师。(表格附后)

休宁县海阳一小学生手机进校园申请审批表

学生姓名

班级

班主任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及用途

家长签字:

                              

是否服从统一保管

手机类型

智能机

老人机

电话手表

其它

班主任

意见

(此表由家长填写,班主任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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